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你知道台灣的選舉保證金,比起英日港,高的不合理嗎?

這天咖啡廳下午休息片刻,蒂瑪跟服務生坐在咖啡廳角落的一桌,服務生B拿著這次投票完從台南帶回來的伴手禮名店的布丁,大家一邊喝著咖啡一邊吃布丁聊天。

「這次選舉結果實在很出乎意料。」服務生A一邊吃著布丁一邊說道。

「真的,我在想不管是執政黨還是反對黨,大概都沒有真的料想到結果會是這樣。」服務生C點點頭。

「那天我聽客人在說選舉補助金的事情,倒是讓我想到另外一個跟選舉有關的費用,就是參選的人要繳交選舉保證金。現在選舉保證金的繳交跟退還門檻,跟發放選舉補助金的初衷,有很強烈的矛盾。」剛拿了咖啡過來坐下的蒂瑪,聽到大家在聊這次選舉,便提到前幾天聽到的客人對話。

「矛盾?怎麼說。」服務生B問。

「發放選舉補助金的初衷,為的是讓不管有錢沒錢的人,都可以有參選的權利。不會因為沒錢,就讓參選這件事情壟斷在有錢人手上。但台灣的選舉保證金,門檻卻不合理的高。結果就是要參選的人,勢必還是要有一定程度的財力。不然連選都沒辦法選。」蒂瑪說著。

「那現在台灣的參選保證金是怎麼計算的?」服務生A歪著頭問道。

「看一下中選會之前的新聞稿吧,上面寫的比較清楚。」蒂瑪拿出了手機,翻出了一篇文章,文章上寫這次地方選舉的各項保證金金額。選里長的保證金要5萬元。鄉鎮市層級的民意代表,要12萬元。縣市議員要12萬元,縣市長要20萬,直轄市議員要20萬,直轄市長要200萬。

「若以全國選舉來說,選立委要20萬,選總統的保證金又分聯署保證金100萬跟參選保證金1500萬。」蒂瑪補充。

「所以如果想選直轄市長,也就是六都市長,得要有一定的財力啊。選總統就更不用說了。」服務生C一邊說著,一邊寫下1500萬數著一共有幾個零。

「就算先把金額最高的兩個剔除。我們只看選里長吧,保證金要5萬,乍看之下好像還好,但是大家想想,例如剛出社會工作不到五年的年輕人,若為了選舉要拿出五萬,你覺得會不會很困難?」蒂瑪提出問題。

「現在很多人都是用學貸念書,也就是剛畢業的幾年,就算有存錢,大多也都拿去還學貸了。我所聽到像我這樣的年輕人,很多人在一開始工作的三五年,能存到一筆錢的真的很少。而且更不要說剛畢業的人,薪水也少,可以不要負債就不錯了。」服務生A感嘆。

「然後想想工作十年以上的,狀況看會不會好一點?」蒂瑪喝了口咖啡。

「要看產業...我聽到薪水比較好,例如雙薪可以超過10萬以上的,很多都是電子相關的產業。如果是服務業,除非做到管理階層,但以連鎖店長來說,可以拿到四五萬就算不錯了。」服務生B眼神看著窗外一邊說著,一邊回想親戚曾經說過他兒子一個月賺多少。

「所以以五萬來收入來計算吧。要拿出五萬保證金,是不是還是有點負擔?」蒂瑪繼續問。

「是啊,即使是收入五萬,以一個月扣除房租、伙食、交通等開銷,先不算有小孩有房貸的,能夠存到3成就算非常多了,那也要存三個月啊。」算好1500萬有幾個零的服務生C這時候抬頭回答。

「更不要說大部分的人一個月能否賺到5萬,還有能否存到3成都是個問題。所以保證金門檻,是不是實質造成了人民參選資格被限制?」

蒂瑪問完,服務生吃著布丁看著她沒有接話。於是蒂瑪繼續說道。

「當然,選舉保證金還是有他的意義在。像是選舉確實會有支出,而且也還是要避免參選過於浮濫。但是難道避免參選過於浮濫,就等於保證金要收的這麼高嗎?相較於其他民主國家,台灣的保證金與基本工資比例計算下來,顯得非常的高,這無疑就是不鼓勵普羅大眾參選。」

「那保證金的金額,現在是寫在選舉罷免法中嗎?」服務生B問著。

「目前的法規是寫『數額由選舉委員會先期公告』,因此現行是由中選會於每次選舉的時候,去開會審議通過當次保證金的金額。選罷法中只有寫到需要繳交的方法、期限、與退還標準。」

「也就是每一次的保證金金額,還是有修改跟討論的空間...哀,我真的覺得政府跟人民應該作更多的對話跟討論。」服務生A無奈地說著。

「是呀,現在的狀況,其實是知道的了解的人還不夠多。在希望政府跟人民做對話以前,人民也得先知道有這樣的事情,才能夠反向施壓政府要求對話。所以我們現在能夠做的,應該是多跟親朋好友聊聊這些,讓更多人知道這個規定的不合理處。」蒂瑪喝了口咖啡做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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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選罷法保證金規定
103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應繳納保證金數額 新聞稿
103年選舉專區 > 各種選舉公告 > 候選人登記公告
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數額
柯一正:選舉保證金超高要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