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

選舉補助款的意義?

咖啡廳的下午,人不算多,有三個婦人坐在角落的位子,桌上擺著三杯咖啡跟下午茶點心。

「欸,你知道去選舉,最後當選的人,都可以拿到每票30元的選舉補助款嗎?」婦人A說。

「有聽過選舉助款這個東西,像這次有很多候選人都說選上要捐,但其實不太了解為什麼要有這樣的東西。也不太清楚到底有誰可以拿到補助款。」婦人B回答。

「這要從兩個方面來講,先來說誰可以拿到補助款好了。像這次的選舉選里長、議員、縣市長等等,是屬於地方選舉。所以補助款的部分主要是針對參選人。然後要看這個選舉最後會選出幾個人,拿補助款的門檻也略有不同。」

婦人A喝了口咖啡後繼續說著。

「像縣市長、里長這種一區最後只會選出一個的。當選的不用說一定是拿的到補助款的。落選的話,如果他的得票數有超過當選者得票數的三分之一,他就一樣可以拿到補助款。」

「那像議員這種會選出好幾個的,補助款的門檻是怎麼算的?」婦人C問。

「這種的話,當選的一樣可以拿到,沒當選的,就看最低當選門檻的得票數有多少,只要他的得票數有到當選最低得票數的二分之一,就也可以拿到補助款。」婦人A說道。

「那難怪有人說有的人選舉就是為了這個補助款,等於他除了當選後的薪資,還可以額外拿到一筆錢。」婦人B若有所思的講著。

「但是你們知道為什麼要有選舉補助款嗎?」婦人A問道。

「不太清楚耶。」婦人C搖搖頭。

「選舉補助款的本意,其實是希望透過補助款,鼓勵人民參選。因為確實選舉需要花錢宣傳。你去想想,如果完全沒有補助款,那是不是就真的只有有錢人才能參選?所以補助款的立意,是希望讓即使沒有資源的人,也可以有參與政治的權力。」

「但因為台灣人民的投票意向,長期被不同的政黨所綁架。以至於很多人投票,表面上說選人不選黨,但實際上還是看黨選人。所以選舉補助款最後就只會流向兩大政黨的多。而真正弱勢的候選人,不只在宣傳上因為沒有足夠的募款而無法做有效的宣傳,最後落選也可能因為得票率太低而完全拿不到選舉補助款。」

婦人A頓了頓,吃了一口起司蛋糕後,繼續說著。

「而且台灣人投票,還是常常陷入『拚輸贏』的迷思。以至於有西瓜偎大邊的效益,看誰贏就投誰。但事實上,投票的意義應該是反映民意,也就是你投這個候選人,應該是因為你支持他正在做的事情,也同意他提出來的大多數政見是有利於你的,所以才投他票。那即使這個人最後落選,只要他的得票數夠高,那就意味著支持他的民意夠多,雖然他這次沒上,但這也能夠讓落選的候選人有信心,繼續投入未來的選舉。」

「民意應該要反映在支持對自己有利的候選人,若這些候選人雖然沒有選上,但假設民意支持他們可以拿到選後的選舉補助款,那雖然他這次沒有選上,至少也能夠支持他們繼續深耕地方,以期望下次出來競選可以獲得更多的民意。」

「不過我覺得對一般選民來說,其實我們常常都不知道議員做了甚麼。結果就只能看有誰上過新聞,誰跑過紅白帖,或是誰幫社區做過甚麼,去判斷到底要投誰。」婦人B說道。

「雖然台灣地方議會紀錄透明度整體來說確實還有待加強,但至少以新北市議會來說,會議紀錄是有公布在網路上的喔。現在都是網路時代了,如果我們都同意民主是我們想要守護的價值,那也要去意識到當一個公民,是有義務要主動去深入了解我們的議員到底都在做些甚麼,不該把當公民的義務推託到都要新聞餵資訊我們才看,沒餵的就不去關心。而那些連會議記錄都查不到的地方,在地的人民也應該要積極的去要求地方政府必須要公開會議紀錄,這都是一個當公民應該要去爭取的權利。」婦人A說著。

「要當個好公民,真的不容易啊。」婦人C嘆了口氣。

「民主,真的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身在其中有責任的,不是只有政治人物而已,也包含我們自己啊。」婦人A下了結語。

【資料參考】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
新北市議會議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