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死刑,然後呢?

「你有看到鄭捷的新聞嗎?他已經被槍決了。」 T男問。

「有啊。老實說,我雖然希望他的死刑最終應該要被執行。畢竟他的犯行據證確鑿, 執行死刑本身是沒有爭議的。但老實說這麼快就被法務部長簽屬死刑執行令槍決掉, 我心裡是有一點不舒服的。」 H男說道。

「不舒服?為什麼?他本來就該死啊。」


「我不否認他該死,但我覺得政府在處理這個事件上的態度,讓我覺得很可怕。 他死刑定讞後,18天就被處決。如果我們單純看個案,因為他殺人的證據是很明確的, 直覺上會覺得越快執行越好。 可是我問你,如果今天這個個案,不是像他這樣殺人證據很明確的, 因為冤案而判死刑定讞,那18天就被處決,不就代表假如遇到冤案的狀況, 他完全是沒有機會救援翻案的嗎?」

「恩...你這樣說,倒是讓我想到之前鄭性澤的新聞,那個案子也是死刑定讞, 但最後監察院提出這個案子的偵查過程有重大瑕疵,最後是透過非常上訴,才得到重審的機會。」 T男歪了頭想了想。

「你看喔,我今天先暫時不管這個犯人被判死刑的證據是否充足。一樣是死刑定讞,鄭捷的18天就槍決,鄭性澤的沒有。 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一件事情,就是死刑定讞以後,到底定讞以後司法的流程要怎麼走,其實是沒有一個正式規範的。 完完全全就是看法務部長的態度,看他要不要簽署死刑執行令。 也就是今天不管面對的是有爭議或是沒有爭議的死刑,死刑暫緩或是死刑定讞後該給多久的時間、經過怎樣的流程才能簽署死刑執行令, 這件事情在中華民國法律上是沒有法源依據的。 而我覺得,這就是讓我覺得不舒服且可怕的地方。 這意味著這個政府要不要執行死刑,完全就是看法務部長怎麼決定。」

「這樣感覺法務部長不只權力很大,而且以這幾年的案例看起來,冤案確實存在, 但我們的法律似乎並沒有打算針對這個實際狀況,去討論死刑定讞後,據證確鑿的案子,跟可能有瑕疵的案子,後面到底應該要用甚麼流程進行。」

「沒有錯。也就是我們說我們是法治社會。可是針對死刑跟死刑執行,它的本質其實是人治。 政府要你死,你就死,政府沒說,你就被放著。 所以政府可以利用這點,他可以看輿論決定要執行,也可以看輿論決定不執行。 你覺得看輿論決定要不要執行死刑,這是合理的標準嗎?我覺得不合理。 政府所甚麼事情,最基本的都應該要遵守程序正義,也就是不管做甚麼決定,都要透過一定的法定程序。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政府這個龐大的機器不至於爆走。而如果我們知道現在沒有這個法定程序,站在人民保護自己權益的立場, 我們就應該要站出來要求政府應該要制定這樣的法律程序。」

H男喝了口咖啡,嘆了口氣說道。

「我看鄭捷死刑新聞底下的留言,我其實覺得有點難過。 我贊成死刑是一件事情,但這不代表我應該贊成政府沒有經過程序正義就執行的死刑。 這完完全全是兩個層次的問題。 畢竟死刑的判決跟死刑的執行,動用的是國家權力,而在政府面前,人民是很渺小的。 如果我們今天因為像鄭捷這種案子,而贊成法務部現在這樣草率簽屬死刑執行令的決定。 但未來如果有一天我們是冤案的主角,我們要用甚麼角度跟標準去反對政府這樣做?

很多人在看待死刑這件事情的時候,永遠都不會去想到也許有一天我們自己會是冤案主角,可能有一天我們也會被政府惡搞。 這幾年,我們看過很多案件,有真的該死的死刑犯,也有被判死刑但其實有爭議的案子。 我們為什麼就不能夠用一個比較實際的態度,去想想制度到底應該要怎麼做改革? 好像死刑執行了,就天下太平了。 真的天下平了嗎?是不是大多數的人,總要自己親身經歷過一次的不公義,才會長出去思考這些層面的能力?」

※※※※※※※※※※※※※※※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死刑制度
https://goo.gl/3zwVpL

無辜死囚鄭性澤終被釋放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309

鄭捷該死,但我不知道這樣子殺掉鄭捷是不是正義
https://disp.cc/b/163-9oFW
https://disp.cc/b/163-9oDD

人權和法治,並不可以因為他是或不是犯罪者,而有所差別。
https://goo.gl/BMYqnG

死刑判決長怎樣?廢死:程序不如想像的嚴謹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41258'

【監督國會】
國會調查兵團立委言行資料庫 https://cic.tw/
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 http://ivod.ly.gov.tw/

※※※※※※※※※※※※※※※
喜歡我們的內容嗎?
若您願意支持我們繼續寫下去,請給我們一個讚喔!
蒂瑪小姐咖啡館:https://www.facebook.com/DemocracydeCa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