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

不過就是里長發漂白水,跟政治有關嗎?

咖啡廳角落坐了兩個人,一男一女,看起來是朋友聚會。

「社區的管理員說可以登記拿漂白水,我那時候遲疑了一下,不過還是登記了。」女子開口。

「為什麼要遲疑?可以登記當然就登記啊。」男子問。

「我問了一下管理員為什麼有這個東西,他說里長發的,大概是最近要選舉了。然後我就想到之前看過一個新聞在講議員配合款。這應該是從配合款出來的東西。老實說,議員配合款制度有滿多的問題。」女子喝了口咖啡。

「那你還不是拿了漂白水,有什麼資格批評政府有問題?」男子拿著咖啡匙對著女子。

「嗯,我知道這背後的政策有問題,卻還登記要拿漂白水,有『道德上的缺失』,這點我承認。但是在討論這個事情時,可以針對我的道德做批評,卻不等同於我失去批評政策的資格喔。」女子看著男子,示意他把咖啡匙放下。

「以食用油為例子,你覺得用道德去批評上游廠商,廠商會改嗎?不會。他為什麼要改?他只是順應要讓利益最大化的人性去做事而已。但難道那些用假油、做假油的公司,就不能批評政府政策了?可以的,因為廠商的責任,跟政府的責任,是兩件事情。並不是我不負責,你就不用負責。相同的,不是我貪小便宜,制度就可以不用檢討。」女子一邊說,一邊比手畫腳。

「而且當管理員問你要不要,你會不會抱持的不拿白不拿的心態?至少這絕對是大部分登記的人抱持的心態。在登記的時候,管理員說之前已經發過一批了,那你登記不登記?」女子指著男子問。

「如果我不知道我會登記,我知道就不會登記。」男子說。

「不管知不知道,知道的不拿你可以說有風骨,但拿的,也只是順著人性而已。知道人性有這個缺點,就更應該要從制度面去做改善,不要讓人性有『為小惡』的空間。我們可以同時批評人性,但若看到其中的問題,我們也還是有資格同時要求政府修正政策。」

女子拿著咖啡匙在杯子裡攪拌了一會,又繼續說著。

「那個登記表我看過,登記的人還不少。先不論他們有沒有想到這個漂白水後面牽涉到的政治。但在這個情況,你會認同,少數服從多數,是民主的精神嗎?那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不拿白不拿而登記,這個政策就是對的嗎?」

「.........」男子若有所思的看著女子。

「我雖然登記了,我行了小惡。你可以針對我的小惡對我做道德批評,但我也還是可以批評這個政策,因為這個政策就是錯的,不應該因為我拿了,我就得為這個政策護航,認為這個政策是對的。跟人相處的時候,會有拿人手短的人情事故。但面對政策,不應該因為自己做了、自己是既得利益者就把錯的政策說成對的。」

「這就有點像很多人用盜版的商業軟體,你默默的用,沒有人知道是一回事。但是如果有一天被抓了,你也得承認用盜版真的就是不對。不能因為自己一直做,這事情就變成是對的。政策的檢討不能積非成是。」

女子托著下巴,沈默了幾秒。

「所以政策若改掉,讓我以後選舉沒有這種『好康』可以拿,我也不會去吵為什麼以前可以拿現在不能拿,因為這個政策確實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像這筆款如果是申請拿去修橋修路修電燈,那這樣的應用方式我相信大家不會有太大的質疑。但給里長發漂白水,顯然就不太正常。但我相信在名目上,他們還是會說一切合法。」

「仔細去想,議員拿以及使用議員配合款的過程,像是這錢是由議員去爭取提撥,但審預算的卻也是議員自己,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這其中的細節,確實有很多需要檢討改進的地方。」

「那如果還有下次,你還會登記嗎?」男子問。

「不會了,說真的這種小利,拿不拿真的差異不大,拿,只是人性中貪小便宜的心態在作祟。在那一瞬間我確實在貪小便宜。不過我想順便做一個自我思辨:我是否因為自己也從眾拿小利,就失去針對政策批評的立場?而現在有答案了,我還是可以批評。因為政策確實有錯。因為政策有沒有錯,是是非、公平的問題,而不是立場的問題。」

女子跟服務生招手,請服務生幫忙加水,又繼續接著說。

「就像以前18%的問題,那時候很多教授都出來贊成18%的問題應該要改。結果很多人只會批評『你是既得利益者,你出來說要改革很假,你為什麼不把錢吐出來』,反而把批評重點都放在個人上。卻很少去想過,其實對政策的批評與要求改善,不管是不是既得利益者,都有權力出來要求改善。另外對於政策的要求應該要高於對個人的道德要求。可以同時批評,但不要忘了比例原則。」

「不過我覺得你會不會把漂白水這件事情想的太嚴重了?不過就只是小東西。有必要因為這樣去扯到什麼政治政策嗎?」男子皺了皺眉頭問著。

「你會覺得只是幫忙出錢而已,乍看之下,好像沒有政治。但其實他最終就是會導致政治的結果。因為他利用的就是人性,華人喜歡說『以和為貴』,要大家不要想太多。但當要大家不要想太多的時候,就會同時忘了去思考這整個制度的合理性。政治是眾人的事情。只要有公共事務、花到大家繳納的稅,那就都是政治。」

服務上這時送上了餐後小蛋糕,女子吃了一口後說道。

「以漂白水的例子來說,不好的政策,真正的獲利者,不會是像我這種行小惡拿小利的人。反而會是那些議員。因為大多數拿人手短的,就會因為人情事故,而投票給那個『幫忙』的議員或里長。選舉會變成看的是誰可忙出錢、給些小贈品,就投票給誰。而未必是誰幫里多做事、提出好政見的人可以勝出。」

「你覺得漂白水跟政治沒關係,但因為拿了也知道這是里長發的、甚至知道是哪個議員給的,進而影響了投票,最後就是會導致政治上的結果。所以有人說議員配合款可說是民代綁樁款,不是沒有原因的。他利用的,也不過就是人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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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專題:「議員配合款」與「議員建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