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 星期一

立法院職權之一:立法院的職權有哪些?

早餐時間過後,咖啡廳的人潮暫時散去。蒂瑪拿著小筆電找了張桌子坐下休息片刻。

『立法院到底都在做些什麼呢?』
為了解決這個疑問,蒂瑪上網搜尋了立法院。

『從何看起呢...』蒂瑪一邊查看著網站內容,一邊打起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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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之一】
立法院顧名思義,與立法有關。但立法的範圍包括哪些呢?
從法律案、預(決)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到國家其他重要事項,都屬於立法院的守備範圍喔!而這些 法、律、條例、通則經過立法院通過後,以及總統正式公布,才能開始正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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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很模糊呢...』蒂瑪一邊整理一邊想著。

『像是戒嚴、大赦、媾和的定義是什麼?法律案看起來好像很清楚,但實際的哪些又算是「法律」的範圍呢?』

『不過大致上簡單來說,就是所有的「法」,都要立法院先通過、總統公布後,才能執行...那發現沒法可管的,就是推動修法囉...』

『太久沒念書腦袋果然不太行...每天問一個問題,查一個答案,先這樣開始好了。』

有個客人推門進來。
『歡迎光臨!』蒂瑪收起了電腦,重新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