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6日 星期二

立法院職權之二:法律案、預(決)算案

『整理筆記的時間到囉...』

蒂瑪打開了電腦,上了google敲下關鍵字,一邊看著資料一邊思考著。
『印象中,以前上公民課的時候,對立法院的介紹好像也沒有很仔細?到底是真的沒教什麼還是教了也早就沒印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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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之二】
上一篇提到立法範圍。這些詞彙是否有看沒有懂呢?我們把這八項在大致分成三大類分篇說明:
1. 民生必需類:法律案、預(決)算案
2. 社會秩序類:戒嚴案、大赦案
3. 國家關係類: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國家其他重要事項

法律案、預算案所決定的內容,幾乎含括了我們所有生活中的一切,食、衣、住、行、育、樂。無不受到這兩大部分的影響。大部分在電視報紙上看到關於立法院新聞所報導的也多屬這類。
法律案:中華民國的法規有憲法、法律和命令三個層級,凡屬於「法律」層級都算在法律案。一般常聽到的民法、刑法、行政法都屬於法律的範疇。
法律案離我們多近?以一個家庭來說,像是「怎樣才算完成結婚手續?」就屬於民法的規範。
(維基百科 中華民國法律:http://goo.gl/Bt9rsB)

預(決)算案:預算案就像法律案一樣,被視為一個案子,送到立院審查。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為例,每年8月底各部會編列好預算,9月1日前會將預算送到立委辦公室讓立委看。後續再依政府程序進行預算審查的流程。
預算案離我們多近?像是蓋捷運,所需要的費用就屬於大型公共建設預算。
(【國會評論】政府預算怎麼審?:http://goo.gl/gCF3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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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瑪盯著電腦,喃喃自語了起來。
『這樣看起來法律案跟生活有最直接的關係囉...所以像最近有人在喊要再修的食安法,應該就是屬於法律案的一部分...』

桌上的咖啡剩下二分之一,蒂瑪拿起咖啡匙攪拌了幾下,喝了一口。
『而跟食安法有關的機關,像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了年度計畫所提出的預算書,就屬於預算案需要審查的範圍。』

『今天先到這裡吧...』
蒂瑪揉了揉眼睛,關上了房間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