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

護照封面為何不能貼貼紙?

「你之前有拿過台灣國護照貼紙嗎?」A男問。

「有啊,我拿了好幾張呢。」B女點點頭說完,低頭吃了一口蛋糕。

「我也是,但前鎮子我看到新聞說外交部修法,說不能擅自改造護照封面。」C男回答。


「咦,外交部有修法的權利?我以為修法都要透過立法院哩!」B女瞪大眼睛。

「有喔,但是他們可以修的法層級是不同的。像外交部這次引起爭議的,他修的是護照條例施行細則。在法的層級上,可以分為憲法、法律、命令。立法院內修的法或新增的法,屬於法律的層級,而像外交部或其他行政單位所制定的法,屬於命令這個層級。」A男說道。

「原來如此...」

「不過...這次修法有什麼問題嗎?」C男不解。

「本來可以貼貼紙,現在卻修法說不能貼,這不是大問題嗎?」B女斜眼看了C男。

「喔,我的意思是雖然我也覺得在封面貼貼紙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可是護照屬於身份證件,身份證件規範的嚴格一點說不能塗改,好像也不能說不合理?」

「可是他現在修法感覺就很針對台灣國護照貼紙的事情呀。」

「是沒錯啦,感覺也很不爽。但我這樣問好了,如果封面不能貼貼紙這個規定,是以前就規範了,而不是現在才加的,那你還會覺得不合理嗎?」C男問。

「恩...如果是以前就規定,那好像也只能乖乖遵守了?」B女若有所思。

「所以今天會覺得不舒服,主要是奇蒙子的關係,因為以前沒規定但現在規定了。 可是如果我們先把感受問題放下來,國家的法規不是原本就會隨著社會的變化,去做修正嗎?當然修正的合不合理我們可以去討論,可是如果只是因為覺得不爽而去反對,我總覺得好像也不是很適當。」

「你這樣說也是啦。」B女點點頭。

「我有些不一樣的看法喔。你記不記得之前幾次我們出國的時候,是走快速通關的?」A男說。

「對呀,因為你之前說常出國申請那個比較方便,確實也方便很多,不用排隊。」C男點點頭。

「那我問你,我們走快速通關的時候,封面長怎麼樣有差嗎?」

「ㄟ,對耶。因為他是掃描逼一下,然後臉部辨識或指紋辨識過就可以過去了。」

「然後你回想一下更早以前人工辨識的時候,他主要辨識身份是不是也要看護照內頁?」

「對。」

「原本的護照條例施行細則本來就有規定護照內頁不得損毀塗改,為了正確辨識身份,我想大家都可以接受內頁不得塗改的規範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我們可以走快速通關口通關,那是不是就代表著護照封面不管有沒有被貼貼紙或塗改,事實上他都不會影響身份的辨識?」A男繼續問。

「這樣講是沒錯。」C男點點頭。

「所以外交部現在增加了這個規定,其實侵害了人民的自由。」

「ㄟ,雖然我覺得封面被限制不能貼貼紙有點管太寬,但說成侵害人民自由會不會太誇張?」C男皺了皺眉頭。

「這邊要先講一個觀念,法律界的在討論法的時候,對於政府『侵害』人民的定義是很嚴格的,在他們的定義中,政府做的任何規定,會限制到人民的自由,都算是侵害。」A男說。

「所以例如像交通規則的規定,本身也是一種對自由的侵害?」C男問。

「對,這是在討論法律時,他們對於侵害會先做這樣的定義,因為不先做這樣的定義,就沒辦法去討論人民對於政府為什麼可以請願訴願,也沒辦法去討論政府對於人民的請願為什麼可以駁回。以你剛剛說的交通規則來說,為什麼他雖然侵害了人民的自由,卻會被視為可以接受?原因是這樣的規定對維持交通順暢來說,是符合比例原則的。比例原則會從三個點討論,一個是是否合乎目的性的原則,例如紅綠燈的規定目的是為了維護交通順暢、以及交通安全。第二個是必要性原則,為了達到交通順暢的目的,紅綠燈的規定是不是所有手段中,侵害用路自由最小的方式?第三個是衡平性原則的原則,這是在說政府會不會為了一個過小的目的,而侵害人民過大的權利?紅綠燈規則之所以可以接受,是因為在這三個面向上討論完,是有符合比例原則的。他雖然限制了一般人使用道路的自由,像是一般人走路只能走在人行道跟騎樓,馬路要留給車輛使用,一般人過馬路要綠燈才能過。可是透過這樣的限制,讓人、車都可以順暢移動,我們可以保有的公共利益是可以有順暢的交通。因此這個規定雖然侵害了一般人隨意在馬路上走動的自由,但因為符合比例原則,因此是可以接受的。」

A男說完,喝了口咖啡後繼續說道。

「然後我們用這樣的原則來看外交部限制護照封面不能貼貼紙的規定,單純要達到身份辨識效果,限制內頁不能塗改其實就已經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因此限制封面護照不能貼貼紙,就是一個「多」的規定。既然是「多」的規定,就代表他不是所有手段中侵害人民表現自由的最小手段,因此我們可以說,這個限制手段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

「我覺得這樣的討論,就會比『之前沒限制但現在限制所以現在限制要抗議』的說法,要更能說服人。」C男點點頭。

「嗯嗯,不過名詞要先定義好也很重要啊。如果我今天對於『侵害』的定義跟法律上在討論政府『 侵害』 人民自由的定義不同的話,那就會變成是我用我對『侵害』的想像去解讀你說的『侵害』,到最後很容易就變成雞同鴨講啊。」B女說道。

「所以要好好討論一個議題的來龍去脈,除了要說理,也要在過程中不斷的去釐清彼此的感受、還有定義。」

「沒錯,要好好討論一個議題,真的是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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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知識補充:
法律:
可由立委提案,也可由行政單位提案。
立委提案後還是交由行政相關部會去研擬,立法院主要職責在於監督行政機關。法律須由立法院審查三讀通過後總統公告才可正式施行。

命令:
行政規則、法規命令都屬於命令的層級。
行政規則免立法院審查,但需提送立法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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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外交部呼籲國人勿自行在我國護照內外黏貼貼紙、增刪塗改任何字樣或加蓋圖戳,以避免誤觸法令
http://goo.gl/bRX5tC

自由廣場》護照禁貼台灣國貼紙? 外交部違憲並自我矛盾
http://goo.gl/OggaUX

政府這樣「限制人民自由」的手段,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
https://goo.gl/3Ks1OH

【監督國會】
國會調查兵團立委言行資料庫 https://cic.tw/
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 http://ivod.ly.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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