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法治與程序正義

「你還記得前鎮子台北市長說希望用監視器取締違規停車的新聞嗎?」A男問完,喝了一口咖啡。

「有啊,這個例子在法界跟鄉民間掀起很大的討論。」B男回應。

「對呀,然後那個時候台北市長說高速公路也是用攝影機抓超速,為什麼不去講那個。我覺得好像還滿有道理的啊,所以我真的搞不清楚法界為什麼會反對用監視器取締停車。」A男歪著頭說著。


「你自己本身贊成用監視器取締停車嗎?」

「如果可以讓違規減少,我覺得好像沒有什麼好不贊成的呀...」

「為什麼法界會反對,就要先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在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提到,如果要開罰單,要是交通警察,或是依法執行交通稽查的人員才有開罰單的權限。」

「也就是法律上沒有被賦予權限的人,是不可以隨意開罰單的,對嗎?」

「是的,所以像議員、立委雖然是政府人員,但他並沒有開單的權限。然後像民眾可以提供證據舉發違規,這個也是在法律上有規定可以這樣做。這裡要注意到的是,這個規定是指民眾可以提供舉發證據,而實際開單的還是法定的執法人員。」

「所以像現在電視上有的會播行車記錄器拍到誰違規,這個是可以拿來作為警察開單的證據使用囉?」

「對,警察之所以可以拿這個來開單,也是因為法律上有規定民眾可以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提供證據。而這些單位依照證據要是查明屬實則可以舉發違規。我會一直強調法律規定,是因為在法治國家,政府要執行勤務,一定都要於法有據。不能夠法律沒有這樣規定,而政府卻要這樣做。」

B男講到於法有據時,特別放慢了速度。喝了口咖啡後又繼續說話。

「而警察開罰單,可以細分成兩種,一種稱為『當場舉發』,例如闖紅燈被攔下來,直接開罰單要你現場簽名。另外一種稱為『逕行舉發』,就是不是當場開單,而是利用書信文件舉發的。例如車子停在紅線被拖吊、超速被照相。這裡要注意到的是不管是『當場舉發』還是『逕行舉發』,舉發的單位指的都是政府機關,一般人民只能『檢舉違法』,但不能『舉發』。舉發白話講就是指開罰單的意思。」

「那既然車子停在紅線被拖吊跟超速被照相同樣是『逕行舉發』,為什超速就可以用攝影機拍照開罰單,停在紅線被拖吊的就不行?」A男不解。

「因為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條列哪些狀況可以『逕行舉發』,而『逕行舉發』有一個大前提,就是要『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以超速來說,他已經超速了,除非警車追上去,不然不可能攔截。若因為警車跟不上而攔截失敗也就沒辦法『當場舉發』。所以這個部份是符合『逕行舉發』的前提,所以可以用架監視器拍照的方式開罰單,原因在這。」

B男攪拌了一下咖啡頓了頓,又繼續說道。

「但針對違規停車,法律上的規定是針對『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也就是針對違規停車除了要符合『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條件之外,還必須要證明『駕駛人不在場』,才能夠『逕行舉發』。我們來設想一下停紅線的狀況,他一定是車子會停在路邊,他的車子不會是在行駛狀態。那政府機關要怎麼證明這個狀況是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的呢?又如果警察不在現場,他要怎證明駕駛人是不在現場的?」

「如果監視器可以錄影,不就可以證明不在現場嗎?」

「對,但是『逕行舉發』的前提是要先符合『當場不能或不宜舉發』的條件。這個條件要先成立,警察單位才可以執行『逕行舉發』、也才可以進行你說的監視器錄影。也就是除非市政府可以提出足以說明當下的狀況是不能或不宜攔截的說詞,不然市政府就不可以用監視器錄影的方式來開單。」

「但若是一般民眾若是自行錄影蒐證有違規停車的狀況,再把證據提供給警察機關取締開單是可以的?」

「對,你也許會覺得這樣很矛盾,為什麼民眾錄影可以,政府來做卻處處受限。但是你要知道,政府跟民眾在權力上原本就是一個不對等的狀態。同樣的事情由人民做,跟由政府做,意義是不同的。權力不受限制的政府,最終都將有可能會危害到人民的基本權利。」

「感覺法律規定好繞口,好像都在玩文字遊戲喔。」

「會有這樣的感覺很正常,但講這麼多,主要要闡述的精神還是:在法治國家,只要是政府機關要執行的業務,都必須要遵守法律。法律有規定的,政府才能這樣做。而法律沒有規定的,就一定要先透過立法程序立法規範。而不是政府說要做就去做,因為這樣最後會淪於人治,就不是法治了。所以為什麼那時候市長提出這個想法,他有幕僚就說如果要這樣做,必須要先修法,原因就在這。」

B男嘆了口氣。

「當然我知道很多人會贊成,有一些是因為他們相信市長的人格不會亂用法律。但是我們應該要反過來去思考,如果今天的市長不是現在的這個人,是當初落選的那個候選人當市長的話,你還是會贊成他用監視錄影的方式來檢舉違規停車嗎?又不管你贊成不贊成這樣的作法,在現在的法源依據下,就是不能夠這樣做。要做,就是必須要先修法,也不能夠說人民都贊成、市長說要做就做。」

「而這也是程序正義的一環,就是在民主法治國家中政府執行任何職務,都必須要符合程序正義,必須要符合正當程序,這才是法治的精神。這是我們在民主法治國家裡面,必須要有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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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呂秋遠解析柯P的「監視器抓違停」 http://goo.gl/3afLCs

【說法】柯p為什麼沒有法治觀? http://goo.gl/okfkxV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goo.gl/okfkxV

[畫] 不要輕忽政府的力量 http://goo.gl/xMyjjb

【撲馬想想】 監視器真的那麼可怕嗎? http://goo.gl/AieCr7

【監督國會】
國會調查兵團立委言行資料庫 https://cic.tw/
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 http://ivod.ly.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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