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7日 星期五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這幾天咖啡廳來的客人,都穿著毛衣或外套。跟前幾天天氣好時穿著短袖,形成很大的對比。坐在角落桌的兩個男子,今天下午就來咖啡廳聊了許久。說上擺著喝到一半的花茶與咖啡。

「以前,我覺得法律是道德的底限,但最近看很多社會事件以後,我突然發現以前這樣的認為,有點不太對。」S男開口。

「怎麼說?」C男問道。

「以慈濟事件來說,他被揭底發現把捐款拿去投資股票的事情。台灣的法律沒有規定他們不能這樣做,所以以法律層面上他合法。或反過來說,他沒有違法。但如果以我以前的認知,認為法律是道德的底限當作前提的話,那代表他拿善款去投資股票,就可以被稱為也算是道德。但這樣感覺就不對了啊。」

「是啊,我知道他投資股票在法律上是不違法,但要說這樣道德我實在無法苟同啊。」

「所以我才開始重新去思考,法律是道德的底限,這著假設本身是不是其實是有問題的。」

「恩...要釐清有沒有問題,我們應該要先去定義法律是什麼?道德又是什麼?法律是被賦予給國家執行的制度。例如交通法規要由交通警察執法。但是這並不能說是一種道德規範。」

「對...道德規範感覺其實比較像是...個人的行為原則。他其實會牽涉到一些價值觀的問題。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那行為原則就會略有差異。而法律,雖然會因為社會的價值觀,而有不同的規定,但每一個規定一旦制定下去成為法律,就不能因為你的價值觀不認同這個法律,就認為自己不需要遵守這個法律。」S男喝了口咖啡。

C男點點頭回應。「所以法律是一種系統,一個制度,有強制力。而道德屬於原則,雖然整體社會道德規範會對個人行為產生不同的壓力,但整體來說他沒有所謂的強制力,不照著道德規範走,最多是造成觀感不好。」

「嗯,也就是說,合法,並不等於合理。合法甚至可以是不道德、不合理的。像是容許炒房,是不道德的,容許慈善機構拿善款去投資股票,是不道德的,但他卻是合法的。」

「沒錯,而我們想追求的法律,應該是希望他可以合法且能夠符合多數人的道德觀。但卻不能反過來說法律是道德的底限。而是法律的制定應該要參考道德規範,把適宜的原則納入法律。」

S男點了點頭。「回過頭看慈濟的問題。雖然以現行台灣法律投資基金股票是合法的。但我相信當初那些捐款人捐錢並不是為了要讓他們把錢拿去炒股,所以這樣的行為自然會被社會認為觀感不佳,也就是覺得這樣的作法很不道德,即使他合法。」

「說真的,台灣對這類接受捐款的機構的法律規範真的太鬆散了。」

C男把花茶倒到杯子中。繼續說道。

「我前鎮子在火車站遇到綠色和平的台灣志工在募款。他們就提到,在國外,像他們這類的NGO團體,都會被要求必須要定期提供財務報表的資料給捐款者,讓捐款者知道他們的捐款被拿去做了些什麼。而他們會這樣做,也正是因為這些國家都有明定法律,針對NGO的財報做相關的規範。我覺得他講的一個觀念很好。」

「他說啊,台灣人有個習慣,就是覺得捐了錢就不要去過問錢用去哪裡,這樣好像會顯得捐的很小氣。但是對於收受捐款的機構來說,雖然我們願意相信他們的初衷是好的。可是一個機構如果在使用款項的過程中,一開始就都不公開名目,然後出了一些小問題之後,那之後就會更不願意公開,這樣就會變成一種惡性循環。當進入惡性循環的時候,很多的魔鬼就會這樣鑽到細節的漏洞裡面,就像現在慈濟即使公佈了帳款使用,還是被認為並不是真的夠透明一樣。」

「但台灣的法律並沒有像國外那樣的規定,所以慈濟最近公開的財務報告大家即使覺得看了觀感不好,卻不能說他違法。這就是很典型的法律的規範沒有達到道德要求的基準線。」

「簡單來說,面對捐款的態度,不該是像贖罪券一樣,好像捐了我就是有做好事。而是我們應該也要提醒自己,必須要負起監督的責任,因為只有開始監督,才能確保這些所謂非營利組織或是協會真的拿了這個款項去做該做的事。而不是平常不監督,而一旦這個組織出事,就只能拿所謂的道德去指責。這樣的作法,其實也只是顯出捐款人沒有把平常要監督款項視為自己的責任。而這個國家,也必須要把這些道德原則,擷取應該納入法律的部份,把他正式的系統化制度化,這樣我們才能夠以正式的法律去規範這些組織,而不是一味的只拿道德觀感去要求這些組織要行的正做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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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法律不是道德的最底限:法律可以不道德,道德可以不合法
獨裁者的進化
總統是靠不住的
辛普森案的啟示:美國的自由及其代價
小人物的呻吟:美國憲法的故事 

【豆知識】
憲法的意義
為什麼要有憲法?
行政命令是甚麼?
人權的意義
轉型正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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