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私人道德瑕疵是否足以作為不適合參選的理由?

咖啡廳廚房內置物架壞了,這天蒂瑪到IKEA做採買順便逛逛,
IKEA內很多父母帶著小孩,非假日人也很多。特別是餐廳,中午滿滿都是人。蒂瑪好不容易找到一桌旁有單一的空位,雖然這桌明顯是一整家人,但沒有位子,端著餐盤也不是辦法,就也只能將就坐下了。於是一邊吃東西,一邊聽到這家人的閒聊,從之前知名廚師的八卦聊到最近學運領袖的新聞。

「管不住小頭就該死了啦,這個人怎麼還可以出來選。」說話的是一個中年男子。

「他不是管不住小頭,他是襲胸。」另外個年輕的男子回應。看起來應該是這家裏輩分比較小的。

「還不都一樣。」中年男子的表情顯得很不屑。

「不一樣,程度不同喔,竊盜、搶奪、強盜罪都是把別人的東西拿走,但...」年輕男子看著中年男子,緩緩地繼續說著。「竊盜的意思是用和平的手段偷偷拿。搶奪是趁人家不注意把東西搶走,但被搶的人來不及反抗,強盜則是用強迫威脅的手法,讓人無法反抗的把東西搶走。」

「分那麼多幹嘛,反正他就是不適合出來選嘛。」中年男子搖搖頭。

「所以你並沒有真的要去討論他做過的事情,而只是要把這個做為他不適合選舉的理由。但我覺得如果我們真的要很認真地去討論這樣的因果推論是否適當,只用一個概括性的說法,就跳到結論,是很危險的。」

年輕男子吃了一口牛肉丸後繼續說道。

「我這樣子說,並不是我認同他襲胸這件事情。襲胸當然不對,而他也受了法律制裁。可是曾經襲胸且已經受過法律制裁後的人,跟適不適合出來選舉的關聯性是甚麼?」

「因為他的道德有瑕疵啊。」另外一個婦人說道。

「可是選舉是要選可以為人民做事、為人民發聲的人,不是在選聖人。我問你,一個有道德瑕疵的人,他能否在一般的公司工作?他會因為他有道德瑕疵,就完全不適任了嗎?」年輕人反問。

「一般人是一般人,他身為公眾人物,本來就該用高道德標準看待。」婦人回應。

「對,該用高道德標準看待。所以你們怎麼看之前的縣長候選人?他之前當縣長的時候,挖了人家的田,拆了人家的房。然後後來還是出來選縣長也選上。在你們心裡,他們比較道德嗎?在你們心裡,私德比公德更重要?」年輕人繼續問。

這時候,桌上的其他人你看我我看你,突然安靜下來,大家都不說話。

「老實說,我並不反對用高道德標準去看公眾人物,甚至我們如果只是單純討論批判他的不當行為,這本身都沒有太大的問題。身為公眾人物,承擔大家對他的看法是他身為公眾人物不得不面對的。他曾經做錯的事情,不會因為他要出來參選就變成對的,這是無庸置疑的。」

年輕男子夾了一塊雞塊放到自己的盤子裡,然後看著大家。

「但當我們自己在用『高道德標準』這個詞,作為他不適合選舉的理由時,把這兩個拉成因果關係的時候,能否再進一步的去思考,所謂的高道德標準,指的是甚麼?它的定義是甚麼?還有直接用高道德標準,就說他不適合選舉,這樣的關聯建立,是否真的沒有問題?」

「道德有瑕疵有甚麼好說的...」一開始氣勢很強的中年男子這時候小小聲在嘴裡嘟囔著。

年輕男子故意忽略中年男子的話,繼續說下去。
「我們來假定一個狀況,有一個人,他不太會處理錢的問題。可能以前欠了很多人錢都沒有還。我如果說,這個人不適合做財務相關的工作,大家應該都會同意,對吧。因為他過去的道德瑕疵是在財務處理上的瑕疵。所以我們會擔心他經手錢的事情比較不適合。可是如果他做的工作不是財務呢?是文書呢?你還會說他這樣的道德瑕疵不適合文書的工作嗎?」

大家依舊鴉雀無聲。

「然後我們看立委是要做甚麼的?要立法,要監督國家行政單位。而立法,也不是一個立委說了就算,要有很多立委一起聯署,如果不合適的法也需要多個立委一起協商,才能成案。所以他曾經襲胸,跟立法、監督行政單位的工作之間,有很直接不適任的關聯性嗎?在我看來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中年男子的表情像是欲言又止,年輕人這時候搶先一步說話。

「我知道你們會很想說,反正有道德瑕疵就是不適合選公職,講這些,不是要去改變你們原來的想法,也並不是說用道德瑕疵評論是否有選舉資格這件事情對或不對。我只是想要提醒,我們因為某個理由不想選他,不能拿來當作他不該出來選的原因。我認為他即使犯過錯但還是能出來選是基於參選是一個公民的權利,但這並不代表我支持他過去的不當行為,也不代表他出來選我就一定會支持他這個人。但道德瑕疵這個詞,他指涉的範圍太大了。當我們用這個東西去評論事情、建立因果關係的時候,我們都必須要非常的小心。」